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39号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,是广大纳税人**的焦点。该公告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,对于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。**将围绕这一问题,为您详细解读公告内容,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。
一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
1.1严格发票开具条件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,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满足以下条件:
-发票开具人与购买方存在真实的业务往来;
发票开具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发票开具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一致。1.2规范发票开具流程
公告要求,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:
-购买方提供合法、有效、完整的采购资料;
销售方核对购买方提供的资料,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;
发票开具后,销售方应将发票存根联、发票联分别交付给购买方。二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要点解析
2.1发票开具时限
公告规定,企业应在发生销售行为后,按照下列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:
-销售商品、提供应税劳务、出租不动产的,应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次月15日前开具; 销售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,应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次月15日前开具。
2.2发票种类及开具范围
公告明确了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开具范围:
-发票种类: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发票; 开具范围:销售商品、提供应税劳务、出租不动产、销售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等。
2.3发票遗失处理
公告规定,企业发生发票遗失的,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-发票遗失,应在遗失当天向税务机关报告;
税务机关核实后,为企业开具发票遗失证明;
企业凭发票遗失证明,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具发票。三、如何确保发票合规
3.1加强发票管理
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,明确发票开具、保管、使用等环节的责任人,确保发票合规。
3.2定期自查
企业应定期对发票开具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,发现问题时及时整改。
3.3加强人员培训
企业应对财务人员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培训,提高其业务水平。
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,旨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,保障国家税收安全。企业应认真遵守相关规定,确保发票合规,为我国税收事业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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